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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

2020-12-02 | 6932|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我省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实施意见如下。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对标打造“重要窗口”的新使命,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工作目标,紧盯事关义务教育公平、均衡、质量等问题,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重要原则,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课程、教学、评价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推进补短提升培优,促进区域、城乡、校际优质均衡;强化关键要素配置,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校长教师队伍;激发办学活力,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各方共同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二、重点任务

完善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1.注重德育实效。强化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完善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推进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建设。加强思政课、学科德育和地方德育课程建设。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推进“真善美”种子工程,建立团队一体衔接的政治育人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2.提高智育水平。高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切实保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创新意识,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坚持知行合一,推进跨学科学习和综合化学习,加强科学、信息科技和工程技术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

3.强化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合理安排校内外体育活动,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促使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等特色运动项目,构建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制度,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开放的促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改进体育中考。树立正确健康观,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与通报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

4.增强美育熏陶。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机制,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指导学生形成1至2项艺术特长。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5.全面加强劳动教育。把新时代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劳动教育体系,推进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和劳动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建立劳动实践基地。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6. 推进创新教育。全面推进创新教育的课题研究和教育实践。鼓励开发创新教育的拓展课程,强化教育教学与生产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突出实践应用,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以考查学生思维品质为重点,改进考试和评价。全面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促进创新实验室建设。积极探索整合科学、技术、工程、艺术和数学等学科(STEAM)的跨学科学习活动。

7.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优化学校课程体系和实施方案,完善综合课程,加强课程之间的联系和整合。培育精品拓展课程,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健全省、市、县、校四级课程管理机制,加强课程选用、开发、实施、评估和质量监测等全过程管理,提升校长、教师课程领导力。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

8.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倡导基于真实情境的学习,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培育学生创新思维品质。推广应用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加强教学实践研究。

9.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加快智慧校园建设,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统筹建设力度。积极建立学校首席信息官(CIO)机制,探索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5G网络、虚拟现实等技术支撑的精准教学、个性化学习和智能服务。

10.加强中小学教研工作。研究制定新时代加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强化条件保障。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和动态调整办法,优化教研队伍建设。完善区域、校本、网络、综合教研制度。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设立研究中心参与教研与改革工作。

实施补短提升培优,

促进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发展

11.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实施初中学校补短提升和培优创建行动,办好家门口学校。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小而优”发展。鼓励民办学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大城区学位供给,确保公建配套学校与城市建设、有机更新相应区块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完善装备基本标准,配建好劳动实践教室,支持建设创新实验室、综合实验室。

12.建设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覆盖所有乡村小学和初中,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和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共同发展。完善名校集团化办学,探索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和邻近学区学校集团化建设。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推进实验区、示范区建设。

13.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强化政府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大县域内城乡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提高城乡、校际均衡水平。到2022年力争30%的县(市、区)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按“四有好老师”标准,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4.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完善基础教育学校人员配备和编制管理政策,统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教育需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县管校聘。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校际间教师资源共享等方式,解决中小学临时性缺员问题,并切实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清理规范在民办学校任职任教的公办在编教师。


15.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


16.提升校长专业领导能力。深化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提升校长专业领导能力。构建校长分层分类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名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工作。倡导教育家办学,支持校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17.加强班主任等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探索班主任职级制,建立教师学科专业发展和班主任专业发展“双通道”,完善班主任待遇提升保障机制。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18.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各地在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义务教育教师。进一步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工资收入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和统筹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及班主任津贴标准。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


推进关键领域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19.健全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严格按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实施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改进功能。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营造有利于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区域质量监测,推动教育教学改进。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德智体美劳“五好学生”评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审批地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考试招生录取制度。

21.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实施方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扩大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落实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 三、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坚持依法治教,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由省、市级政府统筹、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责任。各级党政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尤其是县级教育局局长;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重大问题,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切实管好学校;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宣传部门要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氛围;机构编制部门要在事业编制总量内挖潜,统筹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育需要;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学校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学生近视防控、师生心理健康等方面指导;网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推动提供更多儿童优秀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党委政法委要协调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妇联要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儿童之家建设;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做好少年儿童有关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工作。

高度重视家庭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站点,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数字家长学校建设,提供层级清晰、内容丰富、公益普惠的家庭教育网络公共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防止增加孩子过重的课外负担。

强化教育督导考核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任、表彰奖惩的重要参考。将义务教育质量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并强化督导,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等人员责任。

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强化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活动。规范进校园活动,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加强“自媒体”规范管理工作,合力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