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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素质评价稿出台 艺术素养影响录取

2020-10-30 | 5370|

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艺术表现能力,均有可能影响自己能否被大学录取。广东省教育厅昨天发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由学校负责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描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状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为高等学校录取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并逐步成为高等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并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考察学习、动手能力和基本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各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反映学生在技术领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选修学分须在28分以上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中对“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包括: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时选修学分须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需考察身心健康情况

基本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评价方法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基本素质进行评价。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由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三)实验操作考查: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和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的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按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将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考试结果记入电子档案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由省制定《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具体目标要求,公布试卷结构和题型。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广东省考试中心负责提供统一的试题及考试系统,考试成绩按等级呈现,分五个等级。将考试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对评价中行为不当教师进行处理

《征求意见稿》要求,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毕业班家长则回避。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学校应对评价过程中行为不当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理。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组成诚信等级核定委员会,在一定期限依据相应的标准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评级。对诚信等级不合格的学校采取处罚措施。